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 孟加拉国企业国有化政策,1972年3月穆吉布·拉赫曼政府宣布了企业国有化政策,把原来属于西巴基斯坦人所有的企业无偿收归国有。
2、资产超过150万塔卡(14·56塔卡合1美元)的黄麻、造纸、纺织、制糖等工业收归国有,对孟加拉国国民给予补偿。
3、只允许私人在小型工业中投资。
4、由于国有化政策,政府掌握的公营企业由53家增至392家,占固定资产比例从34%增至92%,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由占10%上升为16%。
5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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